纽约州工资单要求
纽约州 Labor Law §195(3) 要求每次支付工资时提供书面明细,Wage Theft Prevention Act(防止工资盗窃法)则对缺失情形按工作日计算赔偿。
§195(3) 对每份纽约州工资单的要求
纽约州的雇主每次支付工资时都必须提供一份明细,列明所涵盖的日期、雇员与雇主名称、雇主地址与电话、工资率及其计算基础(小时、月薪、佣金、计件)、工资总额、逐项列明的每一项扣除、所主张的各项折抵,以及实发工资。对非豁免雇员,还必须列明常规工资率与加班工资率,以及按各费率计算的工时。
Wage Theft Prevention Act 为此提供了保障:未提供合规明细的,每个工作日赔偿 250 美元,在民事诉讼中每名雇员上限为 5,000 美元,另加诉讼费用与律师费。入职时以及工资率变更时,还另有单独的告知义务。
雇主必须将这些工资记录保存六年,比多数州的要求更长。请向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Labor(纽约州劳工部)确认现行条文。
仅供合法、诚信使用
本模板用于记录您实际取得的收入,不是'假工资单'工具。我们不保证贷方或房东会接受自行编制的文件,亦不建议在没有税表和银行对账单等佐证的情况下单独提交。
常见问题
纽约州的工资单必须列明哪些内容?
所涵盖的日期、双方名称、雇主地址与电话、工资率及其计算基础、工资总额、每一项扣除、各项折抵与实发工资——非豁免雇员还须列明加班工资率与工时。
纽约州的罚则是什么?
根据 Wage Theft Prevention Act,未提供合规明细的每个工作日赔偿 250 美元,民事诉讼中每名雇员上限 5,000 美元,另加诉讼费用与律师费。
纽约州雇主必须保存工资记录多久?
六年,比多数州的要求更长。该义务针对的是底层记录本身,而不只是明细单。